企業訊息
其它訊息
船期表查詢
> 企業訊息 > 最新消息
正本提單遺失之處理方式 (台灣地區)
正本提單遺失之處理方式 (台灣地區)
正本提單遺失重新發提單,託運人需備妥下列檔資料再要求重新簽發提單:
1. 不低於貨價加運費及保險費合計共1.1倍之現金銀行開立之本票台銀支票或設質抵押定存單供質押二年。
2. 提單遺失重發擔保書。
3. 商業發票 (INVOICE)。
4. 重發提單費或電放費。
  如要求以電報放貨,則不再發第二套提單。
如要求重發提單,本公司將於提單上註明 THIS B/L IS A REISSUED B/L AND THE ORIGINAL B/L xxxxxxxx HAS BEEN VOIDED. 即本提單為重發提單,原提單無效。